關于植物奶油權威說法
植物奶油究竟應不應該加以限制甚至禁用?或者,哪些要禁,哪些非但不該禁,反倒應扶植、鼓勵?
使用植物奶油的食品、飲料數量龐大,且大多屬于大眾化產品,可以說,這個問題是關乎全體國民健康的群眾性、社會性問題,勢必引起輿論、公眾的廣泛關注;但與此同時,這個問題也是個專業性極強的科學問題,科學問題理應用科學方法來解答,而不能只采信一家之言,更不應由非專業性的輿論、網絡聲音,來決定植物奶油的生與死。
由于有關部門公信力的下降,不少輿論、公眾產生了對權威部門、權威聲音的懷疑和質疑,而輿論和網絡的喧囂,又讓很多原本應由科學來推演、由科學權威部門來解答的科學問題,成為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,不辨真偽、難明是非、莫衷一是的亂麻。
必須清楚的是,在這些關系重大、又極具專業性的食品領域公案中,任何的偏聽偏信,都可能造成誤差。
專家固然是“內行”,但以個人名義出現的專家,其言論可能受諸多因素影響(如個人水平,學術歧見,生產廠商誤導等),而未必具有科學性和中立性;輿論、網絡的意見,同樣可能被各種客觀因素和主觀“推手”所左右。而在最近的一些惡性商業競爭事件中,對一些食品乃至食品添加劑不安全概念的炒作,更是成為打擊競爭對手的武器。公眾是最關心食品安全的,卻也最容易受各種因素的影響,畢竟他們不是相關領域的專家。
一言以蔽之,植物奶油安全與否必須用科學方法解答,其需要由權威、中立、具備公信力的相關科學機構來解答,更需要這些機構能夠用詳實的數據和充分的資料來消除公眾的疑慮。
從前段時間發生的減肥藥風波來看,如今食品安全問題是全球化的,國內的標準以及監管指令落后于國外,已成一個趨勢。我們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這樣的動態應當更積極主動地介入,及時發表提醒,哪怕是“正在積極調查”的表態。
而當社會有這樣的質疑時,食品監管部門應及時表態、積極介入、盡早給出意見或措施。政府監管部門可以落后于輿論,但不能落后于百姓的困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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